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開展2021年度高校科研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的通知》《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全省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寒假前後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進一步夯實我校寒假前後實驗室及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1月8日下午,黨委常委、副校長陸為羣率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對全校的實驗室及危化品安全進行了專項檢查。

本次檢查是在前期各教學科研單位全面開展實驗室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基礎上的一次“回頭看”,是對《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0)》等內容具體落實情況的現場檢查。檢查分成兩組,圍繞疫情防控期間實驗室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危險化學品等危險源管理體系等方面進行,重點就易製毒、易制爆、民用爆炸品等危險化學品及氣體鋼瓶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進行了檢查。針對排查出來的各種隱患,檢查組現場下發了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能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事故防範辦法,制定整改措施。同時對寒假期間實驗室使用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了詳細的問詢,要求假期不使用實驗室的須做好水電管控,使用實驗室的要簽訂安全責任書,責任到人。檢查過程中,陸為羣強調,各教學科研單位要聚焦實驗室及危化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狠抓隱患排查整改,確保風險管控措施落到實處、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實驗室運行安全。
教務處、科技處、國資處、後勤處、保衞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陪同檢查。